图片展示

南京在用柴油叉车排放高污染 尾气抽检达标不足10%

作者:     

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服务平台6月7日消息:为深入推进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

南京市环保局印发《南京市柴油叉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企事业单位新购置的柴油叉车必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以上要求。现有柴油叉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柴油或者车用柴油。柴油叉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叉车进行维护保养,对排放不达标的叉车及时进行维修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唐工介绍南京市环保局要求叉车污染物排放要求达到标准III类指标,光吸收系数不大于0.6m-1。柴油叉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提供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近期,对全市部分在用柴油叉车设备进行抽检达标率不足10%,部分国三叉车平时不注重维护保养,检测光吸收系数明显大于0.6m-1。


图片展示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更多
>>>
推荐给朋友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QQ空间
腾讯朋友
人人网
豆瓣
百度贴吧
网易热
印象笔记
复制网址

 江苏省工程机械安全和环保检测网 联系电话:025-85386018 版权所有:仁旭检测中心站 共建单位: 安环监测中心  海天检测中心

指导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住建厅 江苏省应急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挖掘机检测|流动式起重机检测|工程叉车检测|装载机检测|铣刨机检测|推土机检测|摊铺机检测|工程搬运车检测|市政机械检测|建设机械检测|土石方机械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