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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京市印发柴油叉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南京市工程机械安全检测和环保登记网     来源:南京市环保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263”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南京市柴油叉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方案重点摘要:

一、整治对象

全市2800家企事业单位的柴油叉车。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23日-4月30日;

(二)整治阶段:2018年5月1日-10月31日;

(三)检查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具体措施

(一)源头控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叉车,柴油叉车排放达(第三阶段)标准。

(二)排放治理:不达标叉车必须加装有关装置,达Ⅲ类指示,光吸收数不大于0.6;叉车所有人必须提供叉车尾气检测报告 。(叉车检测咨询电话:025-85386018).

(三)叉车所有人做好叉车维保数据,燃油购置发票等材料,以备核查。

四、相关要求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整治工作费用由企业承担。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治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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