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做好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推进《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2017年7月3日南京市环保局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委托江苏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在南京市范围内重点对南京市在建工地、工程机械持有(使用)单位及个人、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单位全面开展非道路工程机械调查登记工作。
调查登记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共11类。为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粘帖“环保身份证”分为:国0、国Ⅰ、国Ⅱ、国Ⅲ、国Ⅳ、低能源排放共六排放标准。
咨询电话:025-85386018
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