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企业:
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市场秩序,打击拆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建筑起重机械拆装事故,加强全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告知书》中,拟在2016年3月16日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的4个现场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由江苏保利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富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和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装的NO-2012G87地块塔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罗达林,项目总监:骆先勇,安装单位负责人:张琪。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台塔机正在进行架体安装作业;现场安装人员与告知书中的人员相符;安装人员在岗前均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留有书面记录;安装人员个人防护用具佩戴到位;安装管理人员在现场组织管理;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无人员在现场旁站。
(二)由南京东方实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南京工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和南京高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安装的景枫中心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李训东,项目总监:喻庆勇,安装单位负责人:刘世雄。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升降机正在用车辆运送至施工项目部,施工升降机基础部位当日不具备安装条件。
(三)由南京航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施工、江苏省经纬建设监理中心监理和南京仁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装的樾园1-10栋塔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张旭,项目总监:孙晓明,安装单位负责人:杨勇。现场检查时发现,塔机未组织进场,塔机基础部位当日不具备安装条件。
(四)由南京江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豪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南京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和南京仁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装的龙山云居01栋-06栋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杭化南,项目总监:周仕祥,安装单位负责人:潘福建。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升降机已组织进场,但无人安装。
二、处理意见
为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现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作出如下意见:
(一)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1、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装负责人张琪。
(二)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1、广州富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达林;
2、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骆先勇;
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训东;
4、南京工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喻庆勇;
5、高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安装负责人刘世雄;
6、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张旭;
7、江苏省经纬建设监理中心,项目总监孙晓明;
8、南京仁建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装负责人杨勇、潘福建;
9、南京豪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化南;
10、南京明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周仕祥。
三、工作要求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总结经验,保持发扬;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找不足、认真反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阶段(含顶升加节)是事故高发的节点,请各施工、监理和拆装企业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告知书》的时间、人员和设备组织进场,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拆装规程进行拆装,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责任主体单位的旁站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