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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综合能力研究及应用示范》工作大纲评审会在宁召开

江苏环保7月24日消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区域环境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区域重污染天气事件频发,颗粒物(PM)总体浓度高、化学组成复杂,臭氧(0)季节性、区域性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产生活。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I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7%,长三角重点区域PM2s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4.3%。为了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PM2.s 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要达到这-目标,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仍面临巨大挑战。

7月21日,《江苏省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综合能力研究及应用示范》工作大纲评审会在河海大学召开,评审会专家组由江苏省环保集团冯旭松、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周志木、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朱玉仙、江苏省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程东祥、南京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许立峰5名专家组成。评审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杨浩明处长主持。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河海大学、中设设计集团、南京天地环境研究院等有关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随着我国燃煤锅炉整治、电厂超低排放、工业提标改造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固定污染源的减排空间正在逐渐减小,移动污染源的NOx和PM2s排放控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生态环境部2019年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显示,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移动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18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为4065.3万吨。其中,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排放总量的90%;汽油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超过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HC)超过排放总量的70%。与此同时,以工程机械、船舶、飞机、 铁路机车等为代表的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越来越严峻。2018年非道路移动源共排放SO259.5万吨,HC76.2 万吨,NOx562.1 万吨,PM 44.5万吨。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的NOx和PM已经与道路机动车的排放量基本相同。因此,在继续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推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的同时,还需要重视对非道路污染源污染的控制与治理,明晰城市移动源排放特征,量化移动源排放清单,支撑空气污染预警预报,提高移动源污染控制方案的针对性。从而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大气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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